国内旅游合同范本电子版3篇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l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第四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