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