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管理制度10篇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