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货物,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处理,如需补货或换货,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延迟,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1%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