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补充条款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技术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委托方的实际需求。2.服务方需指派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若需更换服务人员,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并经其同意。3.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数据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等)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服务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4.服务方应配合委托方进行阶段性验收,并在服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及验收报告。其他条款不变,仍按原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