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应明确学员考勤管理要求。学员必须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考勤记录制度,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学员累计缺勤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结业考核。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学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