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系统设计应确保火灾探测和报警功能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新增条款如下: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用途、空间特点、火灾危险性及人员疏散需求等因素。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地下空间等特殊场所,应采用多重探测技术组合方案,并设置声光报警装置。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报警信号传输应采用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双通道模式,主备电源切换时间不应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设计还应考虑与建筑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