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现增加以下描述:在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防护区的密闭性要求。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其下沿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对于设有通风系统的防护区,应在灭火剂喷放前自动关闭通风系统中的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