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的编写要求,建议增加以下内容:第X章第X节补充内容在采用全站仪或GNSS设备进行控制测量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技术要求:1.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观测前应对仪器进行常规检校,包括但不限于:光学对中器、圆水准器、管水准器、2C差及指标差等3.使用全站仪进行角度观测时,应遵守"同测回内不得两次调焦"的原则4.GNSS静态观测时,有效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值应小于65.所有观测数据必须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禁止涂改原始数据6.当观测环境温度超过仪器标称工作温度范围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停止观测注:新增内容的技术指标参照现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