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建〔2009〕17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增加以下描述:"在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各项费用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特殊地形条件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测绘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定额基础上适当调整费用系数,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定额标准的20%,并需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明调整依据和计算过程。所有费用计算均应以实际工作量为基础,严禁虚报或重复计算。"(说明: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补充,实际新增条款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最新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