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合成树脂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树脂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和水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控制合成树脂工业对环境的污染,促进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