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于2008年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全称为《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该规则旨在统一和现代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框架,取代之前的《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以适应当代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的发展。《鹿特丹规则》的主要特点包括: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涵盖从接收货物到交付货物的全过程;明确了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效力;引入了承运人免责条款的调整;增加了托运人和收货人的义务与责任;并设立了新的争议解决机制。该规则试图在船货双方的利益之间寻求更公平的平衡,同时提高运输效率和法律确定性。尽管《鹿特丹规则》在2009年开放签署,但截至目前,尚未达到生效所需的缔约国数量。其实际影响和广泛接受度仍待观察,但它代表了国际海运法律现代化的重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