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是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工作场所中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保护劳动者健康。该标准规定了噪声、振动、高温、低温、激光辐射、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等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监测方法,为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提供了科学依据。标准适用于存在物理因素危害的工作场所,是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和监督检查的重要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