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污泥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及监测、采样和分析方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以及地方环保要求,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此外,标准还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处理处置等提出了控制要求,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环境和公众健康。GB18918-2002的实施对提升中国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改善水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为后续相关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