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1998年11月29日由国务院发布,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条例旨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建设单位、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性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规性进行评估的过程,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评价内容包括项目选址、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确保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各阶段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通过符合性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