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端寺案(隆端寺边界争端)和帕尔马斯岛仲裁案是国际法领域两个重要的案例。隆端寺案(1962年国际法院判决)涉及柬埔寨和泰国对隆端寺(柏威夏寺)及其周边领土的主权争议。国际法院依据1904年法国(代表柬埔寨)与暹罗(泰国)签订的边界条约,判定隆端寺位于柬埔寨境内,泰国需撤出该地区。此案确立了条约解释、地图证据效力以及“禁止反言”原则在国际法中的重要性。帕尔马斯岛仲裁案(1928年常设仲裁法院裁决)涉及美国与荷兰对该岛的主权争端。仲裁员马克斯·胡伯提出“持续和平稳的主权行使”标准,判定荷兰因长期有效控制该岛而享有主权,而非美国依据西班牙殖民时期的权利主张。此案确立了国际法中“有效控制”原则的关键地位,对后续领土争端裁决产生深远影响。这两个案例均涉及领土主权、条约解释及国际法的关键原则,是国际法学习和研究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