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生产全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包括水泥制造企业、独立粉磨站以及熟料生产企业等。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主要控制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等。标准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类型,设置了不同的排放限值,并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提出了不同的达标时限要求。该标准的实施旨在加强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促进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水平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也是水泥行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