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与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央政府执行机关。政务院成立于1949年,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最高行政机关,由周恩来担任首任总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根据新宪法规定,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延续至今。国务院的职权范围和组织结构比政务院更为完善,标志着国家行政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两者本质上是同一机构在不同时期的名称变化,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