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维修导则 (NB/T 11296-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王志武、涂画、马蜀、吴建文、陈毓、桂超、翟欣慰、张吉良、林伟雄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的维修策略要求,包括巡检、定期试验与检查、定期更换、维修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商业运行阶段的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不包含液压油子系统及其他就地设备。其它动力源发电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