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形态学鉴定标准编写技术要求 (SN/T 5454-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南京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等
起草人:杨庆贵、贺骥、张勤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