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5部分:复印机的能效 (SN/T 3324.5-2013)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章回、陈建彬、安伟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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