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劳动定员 第1部分:术语 (JT/T 331.1-2006) 主管部门为交通部。
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彭进娥、刘峥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