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廉洁合规治理指南 (DB4403/T 585-2025)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司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司、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深圳大学、鹏城实验室。
起草人:周剑君、冯念文、张敖、温利峰、童生华、林少东、铁末、潘奕、周玲珑、徐恩利、陈勇、施俊侃、徐雪冬、刘国华、迟玉斌、邓国良、李鑫、叶海波、吴秀尧。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类型企业开展廉洁合规治理工作,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组织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