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规范 (DB4403/T 195-2025)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起草人:莫缕滨、旷佩虎、曾伟荣、吴培娟、王磊、谭丽、刘雪、王钾、王润西、王欢欢。
本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活动,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在评价活动中参照使用。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规范 (DB4403/T 195-2025)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起草人:莫缕滨、旷佩虎、曾伟荣、吴培娟、王磊、谭丽、刘雪、王钾、王润西、王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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