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评价通则 (DB14/T 2971-2024)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安泰控股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沃浦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魏善宇、杨海龙、刘文丽、任喜兰、杨智慧、孙志辉、裴虹、张勇、赵金辉、丛建辉、刘斌。
本文件适用于依据DB14/T 2970—2024建立并运行了碳排放管理体系的重点行业企业所开展的碳排放管理体系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