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 > 地方标准 > 内容详情

DB34/ 2710-2016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发布日期:2016-09-27,实施日期:2017-01-01,下载格式PDF。
免费下载
举报
简介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4/ 2710-2016)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合肥市环境保 护局

起草人:王培华、潘成荣、蒯文玲、周正、宣煜婷、李梦、奚姗姗、徐梦虬

本标准规定了巢湖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的 4 种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同时规定了标准实施的监测、监控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巢湖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